第(2/3)页 其实也就是穿过一扇门,就到了。 苏兆华好像不在家,苏何也没在意。 苏兆华不上班了,现在自己经营一家预制板厂,如果能够经营好了,时间其实也挺自由的。 当然了,如果想要赚大钱,肯定没有现在自由。 其实苏兆华也好奇,为何苏何经营的这么大了,还能这么闲? 其实他不知道,这就是知人善用的结果。 干企业的,也要做到知人善用,他不用做所有的事情,只要做到将正确的人,放在了正确的位置上。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抓住的,只要抓大放小,在特定的地方,做好监督就可以了。 那些什么事情都要做,而且都要亲自做的,多半都是劳累的命。 苏何还记得自己上高中的时候,学过的那一篇《出师表》。 出师未捷身先死。 这就是诸葛亮的写照,他一生劳累,什么都要自己做。 这或许也是因为蜀国没有可以托付的人,诸葛亮觉得什么都还是自己做来的稳当。 但这样的结果就是,他殚精竭虑,导致自己的身体垮了。 所以说,事情应该分开,将适当的事情,交给适当的人去做。 自己为何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揽在身上呢? 适当的也把事情交给下面人去做,你一个做老板的,看着就好了。 不给机会,下面人如何表现? 不表现,如何升职加薪? 不给机会,人才都要走了,还能一直留下来? 所以说,知人善用,对一个企业是很重要的。 不过苏兆华的情况,又不一样了。 他的预制板厂刚在起步阶段,什么事情,都要自己做。 没办法,老苏家根本就不出一个人,脑力和劳力,都由苏兆华一个人来做。 隔日,苏嘉华的公诉开始启动了。 老苏家想尽了办法,但就和何局说的一样,这个事情,已经不是私下里的矛盾了,这是对南竹村一个村子的公共安全的威胁。 所以,不是苏何和南竹村的村民谅解,就可以私了的。 这个事情,是由检察院提起的公诉。 取证很简单,因为整件事情都很清晰,除了没把巫翠翠抓起来,其他人大部分都没有跑掉。 何局等人审讯过后,包括苏嘉华在内,都招供了。 这个事情,就很明朗了。 法院依法判处了刑期,苏嘉华被判入狱三年。 苏嘉华大声喊冤,说只是去下毒,想要破坏酱油厂的水源。 可事实上,这水源就是南竹村一起共用的。 虽然这地方,被苏何承包下来了,包括这个落星湖在内,都是属于苏何的。 嗯,使用权是属于他的。 但结果就是,苏嘉华的动作,危害到了一个村子的村民的水源使用安全。 其他人,都或多或少的都判了刑。 虽然这个事情,被苏何他们提前发现了,报了警,也及时的抓到了。 他们这个算是行凶未遂,属于计划了,也做了预备,但在实施过程中,被打断了。 所以不能说是犯罪中断,只能是犯罪未遂。 耿梅香当场崩溃,在法院里嚎嚎大哭。 周围人都是有些可怜,都觉得耿梅香是不是醒悟了,觉得自己没有教育好。 但耿梅香当场就冲着苏何冲了过来,大声的谩骂。 “都是你,要不是你报警,伱三叔怎么会有事?” “你这个不孝的畜生。” 诸如此类的谩骂,让周围围观的人都是摇头不已。 “这个女人怕是疯了。” “偏心也没有这么偏的。” “怕是脑袋不清醒吧,要不然,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?” “她的意思是,人家知道了,还不能报警,就要等她儿子毒死人?” 苏何一点都不意外耿梅香的想法,这人就是一个法盲,而且极度的自私,压根就不去想。 一旦苏嘉华的动作成功了,一个村子的人都可能出事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