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章 击杀-《都市天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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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哗————”
惊呼如海潮涌起。
观众席上,许多人情不自禁的站起身来,希望能看得更清楚一些。
这些年武道比赛愈发正规化,在武道擂台上死人的情况已经很少发生,更别提还死得这么惨——那白色物质搞不好就是脑浆。
当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奔上擂台,裁判站起身来,轻轻对他们摇摇头。
“本场比赛,向真馆高寒胜!”裁判宣布结果。
他的话刚一出口,单腿独立的高寒身体微微一晃,直挺挺的倒在擂台上。
观众席上又是一片哗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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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下的观众席上,陆明默默转身朝场外走去。
他低着头,不想让人看见他的眼泪。
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中年丧子。
陆明在短短半年内经历了两次!
李通不是他亲生儿子,却是他一手拉拔起来的衣钵传人,多年来追随他出生入死,为名利打拼。
对陆明来说,李通甚至比自己那个不成器的亲生儿子还要重要的多,儿子只是继承了他的血脉,而李通则继承了他的精神。
早知道会是如此下场,陆明情愿自己出手,也不会让李通去冒这个险。
他和李通曾经反复研究过高寒和莫行欢的比赛录像。
研究结论是,高寒能对抗‘气血如汞’的莫行欢,战力至少相当于一位资深中级武者,假如双方毫无保留全力搏杀,别说李通,就算陆明亲自上场,也不会是高寒的对手。
但是擂台比赛规定,让两人觉得有机可乘。
首先,李通修炼的蝎甲功极为抗揍,这就让李通有机会靠近高寒近身肉搏,不至于被迅速击败;
其次,黑蝎爪来历隐秘,身体中本身蕴含的毒素,并不是随身携带毒剂上场,在前几场比赛中没被检测出来——当然,前几场李通用的是拳头取胜,也没用过黑蝎爪。
最重要的是,擂台比赛不能杀人,高寒这年轻人如此前途无量,肯定不会随便违反擂台规定——也就是打赤脚的不怕穿鞋的——哪怕李通失手,也必然能全身而退。
这样种种盘算下来,在擂台上击杀高寒,简直是无本万利的美事,完全没有任何风险,是稳赚不赔的局面,陆明当然不会反对李通去搏一把。
更何况,这次有这么多人参加观云杯,竟然让他们在三十二进十六的比赛中排到高寒,这说明什么?
这说明是天意啊!
走海的人最相信天意不过,既然老天都把高寒送到他们面前,错过这个机会便是违背了天意——违背天意是不祥之兆。
可是谁能想到,他们不但对高寒的实力估算有错误,更错误判断了高寒的性格——高寒竟然敢在擂台上,毫不犹豫痛下杀手。
(高寒自从和莫行欢一战打成平手,并吸引了不少粉丝,就被组织方列入种子选手。组织方给他分配了一些武道积分较低的对手,免得他提早遇到强手被淘汰出局,导致后面的场次卖不出更高价格。
李通是第一次参加正式武道会的武者,也是剩下的人中间,武道积分最低的人之一,他遇到高寒并不是奇怪的事——比他更弱的那个,已经分给莫行欢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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